销售不合格消毒餐具 天津市东丽区家和家常菜馆被给予警告 销售的鸡精调味料抽检不合格 上海市青浦区一家干货店被罚
销售不合格消毒餐具 天津市东丽区家和家常菜馆被给予警告 销售的鸡精调味料抽检不合格 上海市青浦区一家干货店被罚,
销售不合格消毒餐具 天津市东丽区家和家常菜馆被给予警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天津市东丽区家和家常菜馆销售不合格消毒餐具案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一)抽检基本情况
产品名称:消毒餐具(生产日期:2021年11月6日)(抽样报告编号:NO:CTT2111112491,购进日期2021年11月9日,抽样数量:8套),不合格项目: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
(二)对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天津市东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经查,当事人消毒餐具购进4箱(80套),向抽检单位天津海关动植物于食品检测中心售出8套,其余72套全部销售给上门顾客(已无法查清具体销售对象)。产品已被市场消化,无法召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了销售不合格消毒餐具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三)原因排查和整改情况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继续坚持进货查验制度。
销售的鸡精调味料抽检不合格 上海市青浦区一家干货店被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21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23年第28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本区1家单位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雷春景南北干货店销售的鸡精调味料
(一)食品名称:鸡精调味料;规格型号:1千克/袋;生产日期:2023年1月2日;不合格项目: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
(二)经我局调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不合格鸡精调味料15袋,总计15公斤,销售5袋(其中用于抽检4袋),库存10袋,召回0袋。
(三)当事人经营销售不符合行业标准产品及未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肆拾圆整;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圆整;3、警告;4、没收鸡精调味料拾袋。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食品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db: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