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小坛项目|餐饮店创新管理:引领行业潮流的关键 北京东城区11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警告
庄小坛项目|餐饮店创新管理:引领行业潮流的关键 北京东城区11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警告,
庄小坛项目|餐饮店创新管理:引领行业潮流的关键
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餐饮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成为了众多餐饮从业者面临的难题。庄小坛项目|餐饮店作为行业中的佼佼者,其创新管理理念成为引领行业潮流的关键。
一、产品创新
庄小坛项目|餐饮店在产品创新方面下足了功夫,不仅仅注重菜品口味的创新,更着重于菜品的营养搭配、食材的来源和生产过程的环保和可持续性。通过引入特色原料、采取先进的烹饪技术和精益求精的菜品研发,打造出多款符合时代潮流、符合消费者需求的美食,从而吸引了大量忠实消费者。
二、营销创新
庄小坛项目|餐饮店在营销方面也有着独到之处,除了传统的线下推广手段外,更多地运用了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平台进行宣传推广。通过精准的用户定位和个性化的营销方式,将消费者的需求与店铺的产品紧密结合,为消费者带来更全面、更便捷的消费体验,提高了消费者的粘性和复购率。
三、服务创新
庄小坛项目|餐饮店更加注重对顾客的服务体验,从店铺的环境氛围、用餐氛围到服务态度和服务流程等各个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提升和创新。通过培训员工的专业素养和服务技能,营造出舒适、温馨、文艺的用餐氛围,使顾客在享受美食的同时也能享受到精心细致的服务。
总之,庄小坛项目|餐饮店在产品、营销和服务等方面的创新管理,成为了其引领行业潮流的关键。相信在不断变革和创新中,庄小坛项目|餐饮店会为顾客带来更多惊喜,也会为整个行业树立更多的标杆,成为更多餐饮从业者学习和借鉴的对象。
北京东城区11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警告
新京报讯(记者王萍)近日,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4年7月第2期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的处置通报。11家餐饮门店因食品安全问题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被查处餐饮门店
1.北京共享餐饮有限公司(百果峰水果捞;东直门街道)
存在未按规定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等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2.北京前门盛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前门盛世烤鸭店;前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3.北京常樊妈妈面馆(常樊妈妈面馆;东直门街道)
存在未保持操作场所环境整洁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4.北京宫宴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宫宴;前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5.北京庆丰地坛包子铺(庆丰包子铺;和平里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6.北京宫宴须尽欢餐饮文化管理有限公司(宫宴·须尽欢;前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7.北京爆单乐餐饮有限公司(喜赞轻食;和平里街道)
存在未按责任制要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8.北京鲜鱼口饭庄有限责任公司(新成炸酱面馆;前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9.北京玉慕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老诚一锅;天坛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0.北京四季旅游有限公司古城韵味餐饮分公司(华天新川面馆;前门街道)
存在未落实食品安全日管控制度、企业主动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违反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11.北京晨安洪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石锅烤肉·刀削面;天坛街道)
存在未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的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编辑 王琳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