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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手环的莆田鞋微商

发布时间:2023-12-15 18:08:22  来源:网友自行发布(如侵权请联系本站立刻删除)  浏览:   【】【】【

戴手环的莆田鞋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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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一起刑事案件。涵江区检察院指控王某兵等六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并提交相关证据,对六被告人提起公诉。

涵江区法院审理查明,2018年4月间,被告人王某兵、王某贵、王某标共同出资,在涵江区梧塘镇经营“莆田鞋城”,并雇佣被告人王某勇、林某明、陈某明等人生产假冒品牌运动鞋。

2018年4月至案发,该工厂共计生产假冒品牌运动鞋2.9万余双,并将这些鞋子以每双7元至10元不等的价格销售至菲律宾、越南、孟加拉国等国家。涉案金额累计达135万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在现场查获假冒品牌运动鞋3689双。经鉴定,涉案运动鞋均为假冒品牌。

涵江区法院认为,六被告人行为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王某兵、王某贵、王某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六十万元;被告人王某勇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五万元;被告人林某明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三万元;被告人陈某明犯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三万元。本案扣押在案的假冒品牌运动鞋3689双,依法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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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手环的莆田鞋微商涉嫌假冒伪劣商品,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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